花蓮縣政府宣布開放特定區域撿拾漂流木,助力海岸環境清理行動

可樂電子報小編/編輯

 颱風康芮過境,花蓮海岸堆積超過1萬3千公噸漂流木,為近十年之最。花蓮縣政府公告,自113年11月23日起,開放特定區域徒手撿拾漂流木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呼籲,撿拾時不得使用機具裁切,條件為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、長度2公尺以下,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,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。不論是否為貴重木,民眾皆可在開放期間撿拾,並請注意所公告之區域內才能撿拾,公告區域外者仍請勿撿拾。

 花蓮縣政府公告的撿拾區域包括和平溪以南至和仁卡南橋、崇德隧道口至台東縣界海灘、花蓮港、石梯坪漁港及縣管河川等區域,不包括和平工業區專用港。詳細開放地點及規範可至花蓮縣政府官網查詢。此外,花蓮分署為儘速完成海灘漂流木清運,已於吉安鄉東昌段429地號設置臨時堆置場,委外廠商會陸續將漂流木自海灘移至堆置場,方便民眾撿拾。

 蓮分署呼籲,若民眾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、公有或私有註記或烙印者,需通報花蓮分署或花蓮縣政府運回保管。若加工轉售,須攜帶身分證件到花蓮分署轄下的新城、南華、萬榮及玉里等四個工作站辦理登記。貴重木需逐支登記,非貴重木則按整批重量登記,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;若為自行使用,則可直接攜回,無需登記。

(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段429地號(名人駕訓班南側名人社區靠海堤處)設置臨時堆置場)

 花蓮分署提醒民眾,撿拾的漂流木如要販賣,務必到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申請登記,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。同時,鼓勵民眾購買木製品並認明臺灣木材標章,共同響應及支持合法國產木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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