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 簡亦軍.曾紫彤/報導

新城警分局北埔派出所於昨(11)日下午19時在大漢村活動中心召開社區治安座談會,會議由所長葉哲宏與和大漢村村長李添富共同主持,新城鄉鄉民代表陳柏錩也到場與會,社區村民出席踴躍,為了宣達花蓮縣警察局最近的治安、交通狀況及最新政令,防治科科長陳日亮也列席聽取民意,新城警分局則由副分局長鄭金龍率領相關各業務組組長列席,與鄉親面對面進行意見交流。
會議中,偵查隊隊長黃啟杰宣導「反毒」及「反性侵」案例及罰責法令,尤其在進入7月之後的暑假期間,希望能規勸約制社區青少年,讓他們對於犯罪預防與遠離犯罪有更清楚的認識,警方也會在暑期利用機會多多舉辦「青春專案」的防範犯罪活動,藉以讓青少年的好奇心及熱血心態得以視情況達到收放自如的效果,以避免因好奇心及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心態使然,去接觸到犯罪。
由交通組組長黃榕仙宣導7/1上路的酒駕新制,向民眾告知新制的重點:
1.罰款提高:酒駕罰鍰,汽車提高為3萬~12萬,機車1.5萬~9萬罰鍰。
2.累加罰鍰:酒駕、拒測、再犯者,罰鍰不僅累加,且無次數上限。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,處以最高金額罰鍰,第3次以上違規,再多加罰9萬元;拒測部分,罰鍰提高至18萬元,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。
3. 吊扣駕照與沒入車輛:吊扣駕駛執照處罰延長為1年至2年;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,吊扣增為2年至4年;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。;另酒駕再犯、拒測及再犯,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得沒入車輛。
4.連坐處罰:駕駛人酒駕超標,可處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600至3000元罰鍰;但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。
5. 自行車、電動車酒駕,加重處罰:騎乘自行車、電動車、電動輔助車等三輪慢車,若酒駕將可罰600元至1200元,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。
在意見交換方面,村民表示大漢街與光復街口、大華街與大同街可以加強號誌、標線及反光鏡的設置,來達到民眾們的行車安全,希望警方能轉介相關單位裝設。

新城警分局副分局長鄭金龍表示仔細的紀錄村民的建言,並感謝與會鄉親的出席與重視,他會將鄉親的寶貴建言帶回分局,責成各業務組立即辦理會勘及轉介處理等作業,馬上解決鄉親殷切的請求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